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是致力于绿色品牌的评价、推广和管理的综合机构,主管与我国消费市场紧密挂钩的建材类(陶瓷、门业、型材、门窗、卫浴等)、家具类、电器类、食品类、饮料类、餐饮类、酒水类、环保产品类、保健品类等。
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努力做好绿色品牌的发展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中国绿色品牌事业的发展。现有专(兼)职理事、常务理事、委员 138 名、会长 1 名、副会长 3 名、秘书长 1 名、副秘书长 3 名,秘书长助理 2 名,中心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
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任务是积极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加强绿色品牌的管理,规范绿色品牌的评价,配合国家职能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绿色产品”,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优品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帮助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章程
第一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的基本工作方针是: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竭诚服务、积极促进我国名牌事业发展,努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实施名牌战略的方针、政策,通过调查研究、学术交流、采编出版等活动,为振兴我国绿色品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会团结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各行业协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热心中国绿色品牌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力于中国绿色品牌的发展。
组 织
第四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常设机构有:秘书处、办公室、对外联络部、资讯网络部、市场调查中心。
第六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处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任 务
第七条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以培育和打造中国绿色名牌为己任,全力使之跻身世界名牌行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八条 探索国际绿色名牌成长的基本规律,深入研究国内外创绿色名牌经验,为企业创名牌提供实用的指导经验。
第九条 总结推广国内企业实施绿色名牌战略的典型经验:
第十条 为企业实施绿色名牌战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活 动
第十一条 定期召开理事会议,每年一次由中心主任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 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主题,会议结束要行成文字决议。
第十三条 秘书处要根据各业务委员会职责,组织和安排委员会参加与创名牌相关的研究课题,并写出研究报告。
第十四条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 对违纪违法人员给予批评,严重者开除。
经 费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1、会员会费;
2、社会捐赠、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