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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石传说”商标遭百度抢注
来源: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推广委员会   作者:中国名牌企业联合发展   日期:2018-05-14  

  时至今日,当你使用百度搜索“炉石传说”的时候,该搜索引擎仍会展示出由暴雪娱乐研发,在大陆地区由网易运营的那款游戏,但这一平稳的水面随时可能被涌上的暗流搅乱,我们无法预测双方虚假的和平会持续到何时。

  2013年7月10日,百度移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提交了9枚商标在5大分类下的45项申请,“炉石传说”四个字赫然列于其中——如今我们所熟知的的那一款《炉石传说》已于4月上线iPad了版本,但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已经为它准备了一段离奇的命运,荒诞的乐章随时可能在它前行的道路上奏响。

  目前,暴雪产品的中文商标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危机:在百度移信提交的同名申请之外,暴雪为该作品的副标题《魔兽英雄传》注册商标的尝试也已经遭到了狙击——2014年3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对暴雪下达《魔兽英雄传》商标的驳回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的查询结果显示,就此提出异议的很可能是上海欢乐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作:街机三国):该公司也曾于2013年10月30日提交过《魔兽英雄传》商标的注册申请。

  面对这些夹击,暴雪于2013年3月28提交的《炉石传说》商标注册申请却仍处于待审状态:在新商标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商标的注册流程通常需要两到三年时间。举例来说,《魔兽世界》商标就是于2005年提交申请,2008年注册成功,而同期提交申请的《星际争霸》商标却因2008年遭遇的一次异议而被迫延长4年,直到2013年初才完成注册。近期施行的新商标法为这一过程首次明确了9个月的初审时限,但对于氛围日新月异的游戏界而言,恐怕9个月也足以有夜长梦多之嫌。

  为什么会是百度?

  即便是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中,《炉石传说》的梦境仍显得格外诡异:这里混入的异物是极少介入纷争的百度。对于涉足中国游戏市场的绝大多数厂商而言,百度都是一个熟悉的合作伙伴——它拥有在国内影响力极大的搜索引擎,动动手指即可颠覆一些人赖以为生的优化规则,这里的排名、指数这些与游戏流量、人气、盈利等密切相关的数据把持着大批从业者的命脉……有谁想象过自己会以竞争对手的身份面对百度?

  自2013年以来,百度接连收购纵横中文网、91无线等产业,投入大笔资源布局移动市场,百度旗下移动业务品牌“多酷”(duokoo)也在同步加速浮出水面——鲜有人窥见这座冰山还有多大规模隐藏于水面之下,但仅当前可见的部分就已经包括了阅读、音乐和游戏中心。站在多酷背后的是两家名称相似、地址相同,连职能也几乎完全重叠的公司(或同一家公司的两个名字):百度移迅与百度移信,两者皆成立于2011年,区别在于前者的自我介绍是“百度旗下全资子公司”,后者是曾被日本NTT DoCoMo持有20%股份的合资公司。

  正是这家百度移信,在2013年7月为包括“炉石传说”在内的9枚商标提交了45项注册申请,这9枚商标分别是:命运召唤、萌召唤、召唤万岁、圣杯战纪、天使之战、地狱天使、兰古利莎、炉石传说、万人敌——其中,《命运召唤》即《星神召唤》,是一款已经在部分联运商处停运的页游,百度从未参与过这款游戏的运营;《天使之战》是由上海恺英网络开发,百度参与代理的页游,手游版已于2013年登陆iOS平台;“圣杯战记”是Type-Moon的游戏、动画、漫画《Fate/stay night》在国内的民间译名之一;“兰古利莎”则是日本NCS社昔日经典品牌Langrisser的诸多音译之一(早年间港台盗版商曾令《梦幻模拟战》这一译名广泛流传)。百度是否就这两部产品此获得了日方授权也许会在未来成为值得关注的话题,但当前需要留意的是:百度/多酷从未对外公布过除《命运召唤》与《天使之战》之外的7枚商标所对应的游戏(商标所申请的分类包括游戏品牌经常注册的9类与41类),也没有与之对应的产品悄然诞生于多酷旗下。

  自2013年以来,多酷已接连宣布独家代理多款国内外手游,但扮演纯粹的代理商也许并不符合百度为自己在移动游戏行业规划的蓝图,这些商标可能包括多酷自主研发和即将代理的产品,但其中的“炉石传说”显然不会是正在由网易运营的那款游戏。在百度移信提交“炉石传说”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暴雪已于2013年3月28日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号12338249),并且在2013年5月15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完成了《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游戏软件的版权登记(登记号2013SR044778)。这种将他人依法取得或享有的权利(如版权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被称为商标抢注。在《暴雪全明星》更名为“风暴英雄”之后,新名字于列表中的缺席可能会在未来导致巨大的损失。

  为什么会发生抢注?

  商标是用于区别注册企业商品与其他企业商品的标志,商标权的排他性特点可有效阻止市场中的仿冒行为所构成的不正当竞争,它既是企业采用法律武器的依据,也是需要经营维护的旗帜。但商标的注册以自愿为前提,法律亦不要求电子游戏的销售或运营使用注册商标,这一背景导致早年间我国游戏企业的商标权意识淡薄,以至于游戏界第一声有关商标的警钟直到2006年初才敲响。

  2006年2月,《新闻晚报》报道了“中国四大古典名著被日本游戏公司注册为商标”一事,矛头直指光荣所申请的“三国志”和科乐美申请的“幻想水浒传”等商标,北京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董事长廖俊铭对此表示:“如果名著商标真的被国外游戏商注册,国内相关游戏商和周边产业,将面临着侵权的危险。”尽管如此,由于没有直接的利益相关,国内游戏企业普遍对此无动于衷,最终是两家服装企业出面对这批商标申请提出争议和异议申请,并于2008年予以驳回。

  随着游戏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内游戏厂商的商标权意识逐渐成熟。2006年底,网易由于未及时注册“大唐”商标,曾以该名称宣传近一年之久的网游被迫更名为《大唐豪侠(微博)》,这是缺乏商标权意识带来的第一场教训。同年,盛大通过商标维权阻止了《传世Online》鼓吹“3D传奇世界(微博) ”的擦边球式宣传。久游与九城在2007年针对韩国网游《劲舞团(微博)》代理展开的一系列明争暗斗虽然尴尬,但终究是商标权意识觉醒的里程碑之一:双方曾为争夺“劲舞团”及近似商标分别提交了一系列申请,并且对彼此的申请提出异议,在这场商战中对于商标权的重视程度丝毫不亚于游戏的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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